乙肝两类抗病毒药物的停药标准,希望患者做

很多患者往往有这样的困惑:用抗病毒治疗已经很长时间了,现在效果也不错,病情一直稳定,那是不是能停药了?乙肝的抗病毒方案主要包括以干扰素为基础的治疗与以核苷类似物为基础的治疗。我们不妨从这两类治疗入手,来看乙肝抗病毒的停药标准。

1干扰素抗病毒的停药标准

普通干扰素,每周3次或隔日1次,皮下注射,一般疗程为6个月。

如果有应答,为提高疗效亦可延长疗程至1年或更长。可根据患者的应答和耐受情况适当调整剂量及疗程。

如治疗6个月仍无应答,则停药,可改用或联合其他抗病毒药物。

至于满1年疗程是否要停药,这要根据HBsAg、HBeAg、HBVDNA等病毒复制指标的动态变化情况,如果预计延长疗程可获得更好疗效,则要适当延长疗程。

2核苷类药物的停药标准

e抗原阳性的慢性乙肝患者,在达到DNA转阴、ALT复常、e抗原发生血清学转换后,要再经过至少3年巩固治疗方可考虑停药。

e抗原阴性的慢乙肝患者,要等到表面抗原转阴且HBVDNA检测不到后,再巩固治疗1年才可停药,不过很少有患者能达到此标准。

肝硬化患者,抗病毒治疗目标是延缓或降少肝功能失代偿和肝癌的发生。因需要较长期治疗,其停药标准尚不明确。

3达到停药标准一定要停药吗?

抗病毒疗程已经达到停药标准了,是否就一定要停药了呢?专家指出,达到停药标准并非一定要停药:比如对于干扰素治疗的患者,满1年疗程后,判断继续用药是可能获得进一步疗效,如果预计延长疗程可获得更好疗效,则要适当延长疗程。

因此,对于核苷类似物治疗的患者,即使达到了停药标准,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也建议延长疗程。如果选择停药,则停药后要密切随访,停药后一年内要每1-2个月复查,一旦病情复发要恢复抗病毒治疗。

“大三阳”慢乙肝病人,核苷类药物抗病毒治疗以一年为基数,如果这时病毒测不出、转氨酶恢复正常、E抗原血清转换(“大三”转“小三”),然后继续巩固治疗至少一年;“小三阳”慢乙肝病人,抗病毒治疗也以一年为基数,如果这时病毒测不出、转氨酶恢复正常,然后继续巩固治疗至少一年半。

达到乙肝抗病毒治疗停药标准后,选择停用抗病毒治疗用药还是继续服用抗病毒治疗用药?无疑,持续用药会增加经济负担,也可能导致不可预测的副作用。采取正规抗病毒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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